不作凡高
根据comScore Networks的报告,2006年美国在线零售额超过了一千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24%,这倒让我想到些别的。网上零售,多么“古老”的概念。可就是在多年之后,当媒体和创业者们都遗忘它的时候,它开始开花结果了。
这再次印证了,新的商业模式(或产品)被接受是需要时间的。永远不要说,“消费者为什么这么傻?这么好的产品不用?!” 他们永远是对的。认知和习惯的改变需要时间。问题是这段时间里商家应该做什么?“看谁撑的住” 只是一种通俗简单化的说法,我们当然有许多事可作。教育市场是一种,更适合大公司;小公司则“船小好掉头”,当然应该因势利导,见机而变,更快的改进和升级产品。这是硬道理。所以在各个领域,最终的领袖几乎都是改良者,而不是当初的发明者。爱迪生既没发明电,也没发明灯泡;Google也不是搜索概念的创造者。这不是艺术,我们希望,也必须在“死掉”之前让大众接受我们的新模式(或产品)。所以:一,耐心;二,因时而变。
